本報訊(記者何寶國)4月24日,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公佈四所民辦學校國中教育階段學費、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收費標準,自2024年秋季招生開始執行。
經學校申請,市發改委、市教育局核定太原市魯藝中學校、太原市常青藤中學校、太原市博大學校、太原市聞勵實驗學校初中教育階段學費、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收費標準。具體標準為,太原市魯藝中學校,初中教育階段學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2000元/生·學年,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基準收費標準為3100元/生·學年;太原市常青藤中學校,初中教育階段學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2000元/生·學年,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300元/生·學年;太原市博大學校,國中教育階段學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0,000元/生·學年;太原市聞勵實驗學校,國中教育階段學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0000元/生·學年,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基準收費標準為3,100元/生·學年。學校可在基準收費標準基礎上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
各學校為方便學生的學習與生活,參照相同辦學層級公辦學校的相關規定,依照「學生自願、據實收取、單獨立帳、定期結算」的原則收取服務性收費及代收費。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向用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有關部門要求,各學校不得捆綁收費項目進行收費;不得在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中獲取差價;學生若退(轉)學,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退學生一定費用,具體退費辦法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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