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範大學創立於1954年,為國家「雙一流」興建大學、北京市與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學。學校現有學科專業涵蓋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語、藝術等,六十多年來已培養各類高級專門人才二十餘萬名,是北京市人才培育的重要基地。未來,學校將進一步推進"雙一流"建設,實施"攀登計劃",誠邀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加盟,努力實現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師範大學建設目標。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募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將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招募職位
(一)教學科學研究類招募計劃,包括教科研職、實驗職缺;
(二)非教學科研類招募計劃,包括行政管理職缺、學生工作、其他專業技術職位;
(三)師資博士後招募計畫;
各招聘計劃職位數量、要求、聯絡方式等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
教學科學研究實驗崗位
非教科研崗位
師資博士後
02
申報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擁護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具備過硬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創新精神、奉獻精神、敬業精神和團隊合作精神。
(二)身心健康,儀表端莊,口齒清晰,具備勝任工作的身體條件。業務素質過硬,具備勝任工作的綜合能力。教學研究職位有海內外著名大學及研究機構教學研究經驗者優先,非教學研究職位應屆博士畢業生優先。各職位學歷學位等具體要求詳見附表。
(三)應徵人員應符合北京市及學校就業落戶相關工作要求,並能於2024年年內透過審批辦理入職報到。其中,留學回國碩士、博士畢業生原則上應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教育經歷且學成回國兩年內初次就業,留學回國博士後應具有全職海外工作經歷,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就業落戶要求;國內博士後出站人員應達到設站單位出站要求,並符合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國內高校畢業生須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且於2024年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成績全部合格,無補考及其他不良記錄,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係、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非京生源畢業生還須符合北京市府就業落戶政策要求;畢業兩年內初次就業的畢業生參照應屆畢業生執行。
(四)應徵教學科研、實驗職缺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年齡為35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之後出生),博士後出站人員、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優秀教學科研人才可放寬至40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應屆碩士畢業生年齡為27歲以下(1997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應徵非教學科研職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年齡為32歲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之後出生),應屆碩士畢業生年齡為27歲以下(1997年1月1日及之後出生),急需專業本市調動人員年齡為40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應徵師資博士後崗位人員辦理進站時原則上不超過32歲,並須符合全國博管會規定的博士後申請資格,達到本校教師選聘基本要求。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以及違反師德師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徵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職位。
03
報名方式
(一)應徵者須登陸首都師範大學招聘系統(http://zhaopin.cnu.edu.cn)依要求填寫資料、提交職位申請。本公告附件中所留郵箱用於問題諮詢,僅透過郵件信箱投遞履歷報名無效。
(二)每人可選報一個職位,不可兼報。
(三)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17:00。報名期間如遇網路管理或系統維護等情況,請稍後再試。
04
考察程序
(一)資格審查與初選
依招聘條件對應聘者資質進行審查及初選。初選以函選或面試形式進行,成績採取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依成績由高到低、以不高於1:15比例確定參加初選人選(若實際結果不足1:15,以實際人數為準)。
(二)初試
教學研究、師資博士後職初試包括面試、試講、學術成就及水平評估;實驗職缺初試包括面試、實驗技能測驗、學術成就及水平評量。成績採取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依成績由高到低、以不高於1:3比例確定進入複試、體檢人選(若實際結果不足1:3,以實際人數為準)。
非教學科研類職位初試為筆試,成績採取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依成績由高到低、以不高於1:10比例確定進入複試人選(若實際結果不足1:10,以實際人數為準)。
(三)複試
教學研究、實驗、師資博士後職位複試形式為面試,成績採取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成績合格者進入下一節。
非教學科研類職位複試包括面試及試職實習兩個環節,面試成績採取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依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以不高於1:2比例確定進入試職實習人員名單(若實際結果不足1:2,以實際人數為準)。試職實習透過人員進入體檢環節。若某職位筆試、面試無合格人員,可在同類職位筆試、面試合格人員中進行調劑補充。
(四)體檢
應徵人員依相關要求進行體檢,教科研職人員須符合教師資格體檢標準,非教學研究人員參照執行。
(五)確定擬聘人選
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六)公示
學校分期在校園網路上公佈七個工作天。
05
其他說明
(一)請應徵人員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學校將以電話、資訊通知入圍者後續考察事宜。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應徵相關資料不予退還。因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後果由本人負責。
(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徵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訊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資料,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資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徵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三)擬聘人員薪資待遇依國家、北京市及學校有關文件執行。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專技十級以上;碩士研究生一般聘在專技十二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依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
(四)應徵人員應依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報到等工作,未能依規定時限要求完成的,取消應徵資格。
(五)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首都師範大學人事處所有。
資料來源:首都師範大學
流程編輯:U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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