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人在購買二手房後,可能會由於某些原因選擇退房,但是對退房流程不是很熟悉。本期幸福里買房知識君就為大家解讀下二手房退房的流程。
全文主要分為三部分,二手房申請退房的理由有哪些、二手房退房有哪些流程及二手房退房需要準備哪些手續。
二手房申請退房的理由有哪些
二手房可申請退房的理由有以下幾種:
1、賣房人未在約定期限內交房,買房人可以申請退房。
2、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導致不能安全居住,買房人可以申請退房。
3、房屋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房人可以申請退房。
4、因賣房人原因,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合法產權證書,買房人可以申請退房。
5、賣房人將房屋抵押或賣給第三方,買房人可以申請退房。
6、賣房人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導致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的,買房人可以申請退房。
二手房退房有哪些流程
在買賣過程中,由於違約方的不同及所處的階段不同,辦理退房的流程也不同。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 定金階段
若買房人已交定金,但未簽訂正式買房合同,那麼雙方的買賣關係其實並沒有成立,這時候僅需協商退還定金即可。不過按照正常合同規定,如果買房人違約,那麼定金是不會返還的。
2) 簽完買賣合同階段
若雙方已經簽完買賣合同,但是還沒有辦理後續的過戶手續,此時想退房的話,需與對方協商。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需簽訂書面形式的正式退房協議,協議內容應包括雙方同意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退款方式及如何履行等問題。
如買賣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則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發出通知,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若是因賣房人的責任導致退房,應由賣房人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
3)入住階段
如果買房人已經入住,但是房產證還沒有辦理,這時如果想退房,除了需向另一方發起退房通知外,還涉及物業、裝修損失、稅費、辦理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參與評估,買房人需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對於已繳納的費用、代收費用,賣方需一併退還。
4)房產證已辦理階段
房產證辦理完成後,意味著房屋的所有權已經轉移,除非合同有約定,否則通常無法退房。如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房產證,但由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買房人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房人退房並承擔相應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證機關辦理房產過戶或註銷手續。
二手房退房需要準備哪些手續
保險退保手續。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
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賣房人同時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給賣房人或是銀行的全部房款。而在賣房人退回全部房款後,買房人與賣房人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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